专业教学副院长
分工:专业教学、教研工作规划,教学评估(对接教务处,评估中心,通识教育中心
对接学院部门:教务办
其他可能新增与专业教学相关部门日常工作落实情况(30%)
考核点:以完成情况或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。
推动学院发展工作(70%)
考核点:
1. 专项工作组织协调并能够很好完成。
2. 主动在寒暑假组织教师进行科研培训。
3. 教师获得教学类成果奖励,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励,且能证明是自己组织培训的结果。
4. 能够主动将学院教学规划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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